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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交警配执法记录仪 执法过程全程记录
发布日期:[2015-3-9 15:13:00]    共阅[2556]次

     今年3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出台 《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定要求,民警在执法时,遇到蛮不讲理、酒后闹事,甚至是暴力抗法的情况,7月起,可以通过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现场取证。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根据公安部的新规,民警在路面执法纠违、处理交通事故以及监管驾考和查验机动车时,必须全程执法记录仪,并提前告知当事人。市交巡警支队已对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与管理进行了部署,力争尽早为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查验岗位等民警配齐执法记录仪,并确保全体路面执勤民警对执法记录仪使用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的熟知率达到100%。

  记者从苏州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早在2011年3月,苏州交警在执勤执法时,就已经全面启用执法记录仪。2013年7月,苏州被公安部确定为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十个试点城市之一,同时苏州支队被部局确定为全国12个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之一,市区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达到全覆盖,实现一线民警全天候多功能现场执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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